但是阿煦,主意太大了。书一直是不肯好好读的,每个老师都说他聪明,就是坐不下来。我急哇,拿扫帚打,问他不好好学,长大要干啥。他就说要赚钱,赚大钱,赚钱了给老娘买大车。
谁要他钱了!他小学时候,我有了新的男人,也不大有时间再管着他。阿煦可能是觉得家里没他的地,更不乐意待,隔三差五出去混。我和我男人也管过,但那么大一小子,谁能天天盯住哟。
高一那年,他突然跑了,留下句话,说要跟住邻居大哥出去赚大钱就走了。学也不上,电话也不接,几个月以后鼻青脸肿地回来了。我狠狠锤他一顿,问他去哪了做什么也不说,只讲他知道了还是要好好学习,赚钱必须有脑子。然后就猛猛扎进去读书,他高考成绩可好,在他们学校排第三呢。
他上那大学,没管家里要过钱,第二年还寄回来了不少。我问他咋赚的,他也不说,只讲让我安心,他肯定能挣大钱,以后给我养老的。
我那时候可美了,觉得终于是养出个有出息的娃娃。结果到他大三还是大四,突然就说,他出事了。具体什么事,我也不晓得,阿煦回家待了几天。有天早上起来,人就不见了。我放屋里的金镯子和几万块应急钱,也全拿走了。为这,我男人还和我恼了一阵。
后来,我就再没见到过他。算算,也有七八年了。“
“那个邻居大哥,你现在能联系得上吗?”
“那早联系不上了。听人说,是在外头被人砍死的。”
“砍死?”
“对,好像是在那个什么柬埔寨,做坏事,被更坏的人给杀了。”
看看这就是我说的男人热衷生孩子的原因,他们只管去发泄欲望,不用管孩子出来之后的琐碎,当然女人也不争气,
“生前无人养,死后无人收。”
这场久别重逢,在次日酒醒后回忆起来,有种床中窥见美人脱画皮的诡异感。
什么样的缘分,和十年未见过的前男友竟会在一个异国酒吧相遇。他和自己新结交的好友竟然还是合伙人关系?世上如果有这么巧的事。你在洗漱间,边刷牙边努力启动自己因宿醉而变迟钝的大脑,想要厘清这其中的关窍。
“屹!下来吃早饭!”
她在楼下喊你,中气十足,听上去心情很好的样子。
你走下楼,Lindsay 正把一份厚煎吐司倒进盘子里,她转身看见你,立时露出一个和热带阳光似的明朗笑容。Lindsay 的头发高高扎起,妆容精致,丝毫看不出宿醉的疲态。
“Lindsay……”你缓缓坐下,犹豫着不知从哪里开口。
“先吃点东西,边吃边说。我知道,你想问什么。”Lindsay 把食物推向你。白瓷盘里盛着一份表壳金黄,内里完美的厚煎吐司,黄油和牛奶的浓甜香气直勾勾地飘出来,但你没有一点食欲。
“不管你信不信,我确实是昨天才知道,你和 Frank 原来以前是男女朋友。我以前只知道,他初恋是大学时候交的,然后在北京,其他一概不知道。” 她拿起自己面前那份早餐,一口咬掉半块。
你低头拿着叉子在那块吐司上一下下戳着,心情像冲浪似地起起伏伏。
“不过,我那次会去那个瑜伽馆,倒不能说完全是个巧合。那瑜伽卡,是 Frank 送的,那家伙看我那阵子在北京,让我去看看瑜伽馆里有没有潜在客户,结果好巧不巧就遇见了你。”Lindsay 一把握住你的手,举起右手三指起誓道“你要不信,我现在就发毒誓……我如果说谎,天打雷劈,生前无人养,死后无人收。”